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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打断律师发言”、“不按要求答辩面临处罚”,法院作出回应了
发布时间:2021-04-20 点击数:1620

广东高院:已组织专人调查核实


新浪微博@张庭源律师律师在微博上传了一段标题为“你的水平不够!面对这样的法官,律师怎么应对?”的视频,引发网友热议。众多法律自媒体及新京报等新闻媒体进行了转发评议。


在这段时长1分21秒的视频中,法官三次打断律师发言,并强调:“你充分不一定能把事情讲清楚,说明你水平不够,抓不住重点,明白不?


据检索公开资料,该段视频来自中国庭审公开网,是2月2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贩卖毒品二审上诉案件庭审直播中的一个片段,呵斥律师的法官为该案审判长。

本号曾经撰文《法官呵斥律师“水平不够,抓不住重点” 律师:我都还没开始讲,你怎么知道我水平不行?》。5月8日中午1时许,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上回应称:“近日有媒体和网民对我院一起刑事案件开庭审理不规范现象提出批评。我院对此高度重视,已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确保所反映案件严格依法公正审理。有关情况将及时公布。”


深圳市前海合作区法院:表述易引起歧义,已予以纠正。


近日,一张广东省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的《答辩通知书》在法律圈流传。根据该通知书的要求,被告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交书面答辩状,且应包括多项必备的内容,且被“特别提示”:“如你方拒绝按照本通知书要求进行答辩的,将可能面临法庭的训诫、责令承担诉讼费用及对方律师费用等法律后果。”。

本号撰文《法院通知:不按要求答辩,被告可能面临训诫、承担诉讼费及对方律师费》,认为该《答辩通知书》里要求被告方限期提出对原告方主张法律事实及诉讼请求的异议意见及违反后的司法处罚、费用承担,没有法律依据,且涉嫌任意创设义务、扩大制裁范围、滥用责任承担,容易引发民众对于法律规范的歧义。


5月7日下午16时28分钟,微博“深圳前海法院 ”发布消息:近日,网上有评论认为我院《答辩通知书》中的“特别提示”的内容没有法律依据。该提示针对的是故意不答辩导致诉讼拖延的不诚信行为。该提示的表述易引起歧义,已予以纠正。




2018年6月27日,《人民法院报》曾经发文《司法回应舆论应遵循四大原则》,其中提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机关要自觉接受媒体监督,以正确方式及时告知公众执法司法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舆论引导。



要达成两者的良性互动,一方面法院应当为新闻传媒营造良好的信息传播环境,给新闻媒体更大更好的空间。以适当的沟通方式,影响媒体的立场,通过新闻媒体对涉案公共危机事件的事实的客观报道和适当评论,引导社会公众的认知。另一方面,新闻媒体要为司法审判提供舆论支持,向社会公众提供可靠的信息,及时澄清流传的且具有危害性的谣言或者严重失实的信息,发布法院对于危机事件的观点和措施,发挥正面宣传工作,疏导公众的情绪,引导公众的行为,为法院的司法审判工作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依法独立公正审判与尊重民意并不矛盾。一方面法院要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审判原则,始终保持理性、客观、冷静的态度,决不能为了迎合舆论作出违反事实和法律的裁判。另一方面要坚持司法的民主性,通过畅通司法公开的渠道,认真倾听人民群众诉求,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人民群众的参与、见证和监督下以真诚善意的态度,审慎行使司法审判权,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司法机关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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