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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物上请求,是指物权人在其权利的实现上遇有某种妨害时,有权请求造成妨害事由发生的人排除此等妨害,有时亦称为物权的请求权。

 

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继续保持对不动产、不动产权利、动产等特定财产的占有,而依照一定的方式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时,债权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以法定的形式为债权提供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质押财产以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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