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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数罪并罚是否还可以适用缓刑
发布时间:2019-08-26 点击数:1750

一、数罪并罚的概念及形式

所谓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人犯两个以上罪行,在对其所犯各罪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一定的原则判决宣告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分别规定了不同情况下,适用数罪并罚的具体方法。主要有:一是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二是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并罚;三是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并罚。

二、缓刑的概念及适用条件

所谓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前提下,暂缓其刑罚的执行,并规定一定的考验期,考验期内实行社区矫正,如果被宣告缓刑者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法律规定应当撤销缓刑的事由,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制度。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缓刑适用条件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犯罪情节较轻;二是有悔罪表现;三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是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但是,根据《刑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的规定,虚开税款在五万元以上,适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虚开税款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法定刑。但是,如果有其他减轻处罚的情节,即使虚开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五十万元以上,宣告刑也有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能。

三、数罪并罚后是否可以适用缓刑

需要注意的是,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的,这里的“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指的是宣告刑,而不是法定刑。但是,如果行为人犯数罪,在并罚后决定执行的刑期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是否还可以适用缓刑?对此,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不得缓刑,因此对于数罪并罚后,执行的刑期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的,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1998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对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否适用缓刑问题的复函》([1998]高检研发第16号)指出:“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可以适用缓刑的对象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条件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于判决宣告以前犯数罪的犯罪分子,只要判决执行的刑罚为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符合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案件,依法可以适用缓刑。”

四、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案件数罪并罚后适用缓刑的案例

(一)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合并处罚

1.1.案例一:包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占用农用地案

1.2.案号:贵溪市人民法院(2019)赣0681刑初13号刑事判决书

1.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包某违反国家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税收管理法规,向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包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被大量损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被告人属于包某在判决宣告前犯数罪,依法数罪并罚

1.4.判决结果:被告人包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2.1.案例二:高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变造身份证件案

2.2.案号:天长市人民法院(2018)皖1181刑初351号刑事判决书

2.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王某某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高某某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变造居民身份证,其行为构成变造身份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高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变造身份证件罪,应当数罪并罚。被告人高某某、王某某确有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对所居住的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对其可以适用缓刑。

2.4.判决结果:被告人高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七万元;犯变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

3.1.案例三:闻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挪用资金案

3.2.案号: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2007)下刑初字第405号刑事判决书

3.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闻某作为水某物资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规定,让他人为本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已经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系单位犯罪,对直接责任人闻某应当依法惩处;被告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国家税款被骗达人民币5万余元,属有其他严重情节,依法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闻某利用担任水某物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便利,挪用本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还构成挪用资金罪,应当数罪并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3.4.判决结果:被告人闻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

4.1.案例四: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4.2.案号: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2018)苏0412刑初1277号

4.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单位常州永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告人蒋某系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告人蒋某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其行为又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数罪并罚

4.4.判决结果:被告人蒋某犯(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

(二)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的并罚

1.1.案例一:陈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1.2.案号: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2019)沪0113刑初428号刑事判决书

1.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单位上某某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陈某,让他人为本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均已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应依法予以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某主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本人和单位的犯罪事实,对其和被告单位均可依法从轻处罚,鉴于所涉税款已经补缴,对被告人和被告单位亦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陈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1.4.判决结果:被告人陈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撤销(2017)苏0106刑初752号刑事判决的缓刑部分,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1.5.评析:本案例中,陈某在前罪(2017)苏0106刑初752号刑事判决缓刑期间,发现漏罪,根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并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1.案例二:李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2.案号: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8)冀0828刑初135号

2.3.裁判理由:本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居间介绍他人非法获取其他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规定,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数额为人民币169994.15元。公诉机关对被告人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某某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当庭自愿认罪,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某在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宣告缓刑后,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并罚,决定执行的刑期

2.4.判决结果:(一)撤销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2017)冀0802刑初145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告人李某某缓刑的判决。(二)被告人李某某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与前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三)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并罚

对于此种情形,是否会适用缓刑,笔者并没有查到相应的案例。但从笔者看来,如果行为人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又犯新罪的,法院一般都不会考虑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缓刑中有一个条件,即“没有再犯罪的危险”,而行为人又犯新罪的,表明存在着再犯罪的危险。例如:在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应某某危险驾驶案,应某某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2016)浙0212刑初142号刑事判决书,判决“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但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因再犯危险驾驶罪,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撤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缓刑。

最终,被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2018)浙0212刑初855号刑事判决书判处:被告人应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与前罪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余刑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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