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空壳公司”开出49份总金额达4290643.6元、税额729409.45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卖给另一家公司,两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互转动辄数百万的资金而无实际而无交易,他们在干啥?两个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前一后被警方抓获,既是“空壳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咋会开出买受这么多发票?目前,纳雍县公安局正在进一步深挖此案,揭开这个谜。
据了解,2016年10月以来,张某发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自己和别人的身份注册成立公司,但公司实为“空壳”,没有任何业务,只为骗取国家税务部门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需票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金额或份数收取费用。
其中,张某发向一家由许某印控制的纳雍县隆庆恒瑞纸袋有限公司开出49份金额高达4290643.6元,税额729409.45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个规模不大的纸袋公司,用429万多增值税专用发票干啥?而且是从“空壳公司”买的。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张某发的“空壳公司”给许某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9份,发票金额4290643.6元是从2016年8月、9月、10月开出的,其中的46份已经用于税务部门抵扣,抵扣发票金额4031028.22元,抵扣税款685274.83元,严重造成了国家经济损失。
在进一步侦查中,民警发现,2016年9月7日至11月30日期间,纳雍县隆庆恒瑞纸袋有限公司共转账4385525元到张某发注册的“空壳公司”张某发个人账户上,再从张某发个人账户转回许某印账户,期间并无实际货物交易。两个人的交易有何猫腻?民警实地到纳雍县隆庆恒瑞纸袋有限公司查看得知,该纸袋公司已经于2017年以后停产,已人去楼空。
2019年8月8日晚,民警在广州将许某印抓获,经审讯,许某印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