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简称《规则》)。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缐杰答记者问时说,辩护律师对侦查人员采用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提出报案、控告、举报并提供相关材料或者线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审查。
最高检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缐杰。钟心宇摄
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是依法保护公民权利的重要途径, 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缐杰介绍,2014年,最高检率先出台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2015年,“两高三部”又联合制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这次《规则》修订,进一步强化了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
缐杰举例说,充分保障辩护律师的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和申请调查取证的权利。《规则》要求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移送起诉,审查起诉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改变管辖、提起公诉这些重大的程序性事项,应当及时告知辩护律师。
删除了部分特殊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需要经过许可的规定。要求为律师阅卷提供专门的场所或者电子卷宗阅卷终端设备,律师复制案卷材料不收取费用。明确辩护律师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审查并作出决定,不调取或者不许可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在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方面,缐杰介绍,《规则》要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期间,对辩护律师发表意见的,都应当听取。辩护律师多次发表意见的,均应当如实记录。辩护律师对侦查人员采用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提出报案、控告、举报并提供相关材料或者线索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审查。
此外,《规则》还提到为值班律师履职提供便利。人民检察院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案件,自移送起诉之日起,值班律师可以查阅案卷材料了解案情,人民检察院应当为值班律师提供便利;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值班律师发表意见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听取,不采纳其所提意见的,应当向其说明理由。
辩护律师、值班律师认为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向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并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有阻碍辩护律师、值班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行为的,应当依法进行监督,通知有关单位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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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安栋 律师
- 北京国锦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河北经贸大学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功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