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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公开指责马蓉外遇,是否构成名誉侵权?|深度分析
发布时间:2016-08-16 点击数:3596

所有的错误都是独立的。任何别人的错误都不构成自己犯错的正当性。在王宝强婚变的事件中,马蓉确实做错了,但是马蓉的错误并不构成王宝强继续犯错的理由。自己受伤并不构成自己去伤人的理由。


为什么要说王宝强错了呢?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当他在深夜发出那篇“离婚声明”的时候,他就错了。


我们问一个问题:假如此次事件,不是王宝强,而是另外一个张三,他来发微博说王宝强的老婆马蓉在和他经纪人乱搞,会是什么样的性质呢?严重侵犯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可是,同样的话,同样的行为,由王宝强说出来,性质就不一样了吗?换一句话说:丈夫就有权公开侵犯自己妻子的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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