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似乎常听到在狱企业家“出来”、东山再起的“好消息”,但近日之间,却闻两条“企业家”下狱的新闻——甘肃知名商人张宝,为取得项目,行贿武威市委书记火荣贵,计现金和黄金首饰共值224万,近日因行贿罪被判6年徒刑;北京蓝讯公司向市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董事长高守良行贿1500万元,其负责人王某、陈某、徐某分别以单位行贿罪被判刑2年至3年半,去了他们应该去的地方。
两则“企业家”新闻,之所以值得注目,当然是由于向来舆论对受贿者关注尤多,对行贿方则常常“网开一面”,其实行受贿是“两合犯罪”,所以“行贿受贿一起判”应是常理。更引关注的,是某些“企业家”的行贿成瘾,“老板”围堵官员,“企业”以钱摆平贪吏,“企业家”把“政治家”拉下水,这样的“战略”,一定程度上损坏了企业家群体的社会形象。
但是坊间舆论,也有人反问,这些“企业家”,为什么要行贿官员,为什么甘于捧上真金白银且自取其辱?这个问题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老板行贿的原因林林总总,有自身素质问题,也有社会性缘由,至少其中不排除一个类型,那就是所谓“无奈”。
近日还有一条新闻,似乎有助于解读上述这个问号。同江市副市长李振波最近被判12年,什么罪名呢?收受“老板”们几千万元。李副市长受贿,却从不开口,他利用管着招商和城建两大块权力,坐在那里等着“要项目”的老板“到位”。你不送钱吗?他就以“麻烦”“不好整”“难度大”把你打入“冷宫”;你若送了一点,却还没到李副市长的“心理价位”,他就推脱“要一个过程”“以后再说”,直到你足额贿够,他落袋为安,自然给你办好办妥!有人说这是“另一种卡拉ok”——先卡住你,但也不卡死你,拉高你的成本,拉长你的时间,等着你“觉醒”“明白”“自觉到位”,然后一切“ok”。一些“企业家”无奈之下,只好乖乖就范、行贿上贡,他们是有求于衙门、有求于官吏呀。就拿文前二例来说,张宝张老板也好,蓝讯公司王总也罢,不都是为了要从火书记和高董事长笔下“要项目”、要饭吃吗?
我们现在讲要树立“企业家精神”,企业本来应当只管在商海风云中独立拼搏合纵连横,不应当勾连官场,更不必向官吏“输送利益”的,但是在有些地方的政治生态和市场生态中,要商家独立恪守原来意义上的“企业家精神”,似乎很难。李克强总理曾告诉企业家不要“见菩萨就烧香”,可是总理同时又讲过“企业要上一个新项目,要经过27个部门、50多个审批环节、时间长达10个月”,结果还没有“下来”的故事。这27个“庙”,你能不“烧香”,这50多尊“菩萨”,你敢不拜?还记得那张“审批长征图”吗?企业上个项目,跑了20个厅局53个处,盖了108个图章,耗时799个工作日,居然没有“搞定”,什么道理呢?其中有没有一批李振波李副市长去那里唱“卡拉ok”等着你“到位”才行呢?
这绝不是推断臆想,有一位企业家亲口告诉我,为了小小一瓶矿泉水的“准入”,他在某地耗了2年半还未“放行”,后经“高人指点”,才知道“书生气太足”,企业家精神似不管用,怎么办呢?“只好送啊”,果然“一送就灵”。至于一个“科座”可以将你的土地、项目、贷款、准许、税负“冻”上几年,一个处长可以扬言“分分钟搞死你个企业”,这些威风之下,“企业家”还剩下多少“精神”呢?
企业家精神的养成和建树,不能只靠一群“老板”的“坚持”,须要丰沃的土壤和充足的条件,其中政商关系是第一要素。在我国国情之下,政商关系,又以官员为矛盾的主要方面,关键在于“政”。在某些地方,如果没有火李那样的“钓鱼执政”,多数企业家不会“自觉自益”地进贡,也不必去触犯行贿的罪刑。
当然,企业家也要“坚守”,正如当年朱镕基总理要求财会人员将“不做假账”当作座右铭那样,我们的众多企业家,能不能多一点风骨,多一点自重,把“不行贿”也作为企业家精神的基础一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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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海山 合伙人· 律师
- 周海山,现任北京国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长期从事国企的法律顾问工作与民..